使用为王PK娱乐为王

  互联网的娱乐经济从产生到现在乃至将来都将在中国互联网的网络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们不排斥网络娱乐,我们永远需要网络娱乐,但坚决抵制娱乐过度,“娱乐为王”。

  娱乐经济两个基本要素:娱乐的制造者(互联网企业)娱乐的受众者(网民)

  当制造者的千军一木导致互联网企业创新、实用产品缺失,受众者过度沉迷导致网民务实、有效使用互联网意识缺失的时候,“娱乐为王”局面就已经形成。

  娱乐经济来钱快,受众者为主流网民,所以娱乐制造一直是互联网企业的“畸形追求”和网民的“畸形需求”。但过分依赖性的追求与需求必将导致整个互联网经济(使用经济)发展的速度迟缓,出现不和谐发展局面。

  用“等同营销”的谬论来说明“娱乐为王”,虚拟网站=实体店铺。如果现实社会中我们生活的社区周边到处都是娱乐型的店铺,越来越多的店主因为娱乐店铺的诱饵而纷纷转型,越来越多的准店主们蜂拥而上去琢磨娱乐型店铺,越来越多的居民沉迷于娱乐不能自拔,那么现实社会会什么样。

  如何看待中国互联网的“娱乐为王”,这可能是个烂得不能再烂的话题,网络东北虎旧话新提,就是要明确提出个人创业宣言---未来互联网创业的终极目标就是要努力为改变中国互联网的“娱乐为王”现状贡献一己微薄之力。要改变不是一个人的事,一个网站的事,是我们全体中国人的事,全体网民的事,全体互联网企业的事。

  网络兴衰 网民有责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家网国网天下网网网相联

  在和谐发展娱乐经济与改变“娱乐为王”之间,似乎很难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其实不然。有一个可能也是唯一的解决方案:使用为王PK娱乐网王

  既然我们没有办法去限制娱乐经济的自由发展,那么我们就从娱乐经济的终端受众(网民)入手解决。太多的网民上网娱乐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主动“休闲式娱乐”,而是逃避现实、网上情绪发泄、网络精神寄托、工作减压、现实生活中无所事事等被动意义上的娱乐,这种“非休闲式娱乐”如果“适度”则体现了网络娱乐经济的积极意义及和谐发展,如果“过度”则体现了不和谐。那么我们就努力为网民制造更多的网络使用产品,让更多的“非休闲式娱乐”网民体验到因使用互联网而带来的贴近现实生活的娱乐,而非虚拟世界里的空虚的单纯娱乐。

  使用为网PK娱乐为王,是所有互联网企业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责任。有共识理念的互联网企业行动起来,制造出更多的结合现实生活、传统行业的网络服务使用产品。也许有一天,网民无论在家还是在网吧里,没有多少人在过度娱乐,更多的人在“休闲式娱乐”,在有效使用互联网,因为使用让更多的人找到了真正的快乐,因为使用,让更多的网民有了“网络职业”。更多网民的有效使用,将为互联网企业提供了更加广泛的创新、创意发展空间。

  娱乐经济只是网络经济的冰山一角,而“使用为王”则代表了网络经济,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使用为王PK娱乐为王=互联网经济急速增长娱乐经济和谐发展=互联网的和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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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互联网创业者-网络东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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